为确保项目的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公司计划依法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双汇牧业有限公司、南宁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5,000万元。
(一) 陕西省兴平市生猪养殖项目
1、合作方介绍
(1) 名称:兴平市人民政府
(2) 关联关系:公司与兴平市人民政府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预计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预计年出栏生猪30万头。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计划依法在兴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双汇牧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1)出资形式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陕西省兴平市马嵬镇
5)经营年限:50年
6)经营范围:种猪的繁育、销售;生猪的养殖、销售;饲料的生产、销售;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粮食收购等。
3、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兴平市人民政府同意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引入公司进驻兴平市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公司同意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在兴平市依法设立陕西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2) 投资金额:预计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
(3) 出资形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4) 项目内容:计划在陕西省兴平市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5) 违约条款:违约方应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因此遭受的所有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损害及因违约所产生的诉讼、索赔费用、开支(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利息和罚金)等,但赔偿数额不应超过违约方签署本合同时预见或可预见的收益。
(二)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猪养殖项目
1、 合作方介绍
(1) 名称: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 关联关系:公司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预计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预计年出栏生猪30万头。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计划依法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宁双汇牧业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1)出资形式及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2)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
5)经营年限:50年
6)经营范围:种猪的繁育、销售;生猪的养殖、销售;饲料的生产、销售;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粮食收购等。
3、 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同意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引入公司进驻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生猪养殖项目,公司同意根据投资协议的约定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依法设立南宁双汇牧业有限公司(最终以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2) 投资金额:预计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5.4亿元)。
(3) 出资形式:以现金方式出资。
(4) 项目内容:计划在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生猪养殖项目。
(5) 违约条款: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投资协议约定,或者未能履行投资协议所约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