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9月2日,在内江市农业局的主持下,市种猪场和市农科院负责人共同签订了国有土地划拨协议,市种猪划出321国道靠资中县银山镇方向749.28亩土地,用于市农科院迁建。
为支持市委市政府对内江市市中区邓家坝中心组团的建设,今年8月初,市种猪场、市农科院和与市种猪场衔接的周边村社一道,对市种猪场边界进行了实地勘测定界,并对划出的土地及土地上资产的使用达成了一致,市种猪场保留划出土地上办公室、饲料厂、综合楼的使用权,其余部分由市农科院接收。
双方国有土地划拨协议的签订,对于加快推进市农科院迁建和邓家坝中心组团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双方将按照相关程序向省农业厅做专题报告。